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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城之所以被称为总城,也不是没有原因的,单单是一个广场,就要比林千威曾经工作过的矿场还要大得多!而且这里在设施方面,也比风都这些副城要完善得更好,甚至还有酒吧这种娱乐场所。因为崩坏纪元到来之后,教会禁止了大部分上个世纪的文化生活活动,甚至连上个世纪的书籍也大多被禁止,所以酒吧等商业娱乐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快速发展。不过也只是在矿城里有,因为三个副城的消费水平不高,前十几年的建设重心都在矿城这里。
大街上人来人往,甚至有汽车和马车同框出现,像是两个不同世纪文明的碰撞。各种肤色的人走在大街上,却没人觉得奇怪,反倒在这一副场景中显得十分融洽。
两人走在大街上,行人匆匆与他们擦肩而过,似乎他们两人走在与行人相反的方向!
“千威,决定了吗。”
“决定了,队长,但我想跟着你一起行动。”
“好弟弟,那我就先行一步!”
“不!!!”林千威撕心裂肺的声音传遍了大街小巷,引来行人驻步观看,却已经不见人群中队长的身影。
“队长...我恨你...”他看着眼前排成一条长龙的队伍,咬着牙说完了最后半句话。
他们已经来到矿城三天了,军队上面以他们是重要证人为由,让他们待在了矿城等待安排,算是休假,所以原本的三天时间限制也不作数了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算是出色地完成了任务。
三天的休假,甚至还能有军费报销,众人岂能轻易放过这来之不易的机会?程权二话不说就带他们住进了当地看起来算是豪华的一个酒店里,据说在上个世纪十分热门,好像叫城市便捷酒店...
来到大城市里,自然不能放过品尝一番没吃过的食物的机会,所以几人四处打听,找到了当地一家生意很好的饭店,“隆江猪脚饭”。还别说,他们第一次到店里的时候,排了接近一个小时!不过最后尝到的味道总归没有让人失望,肥瘦相间的猪脚肉,香甜的卤汁,拌起饭那叫一个香!
所以到现在为止,他们已经吃了三天了...
饭店的规矩并不是一个人只能买一份,相反,你想买多少就买多少,如果你的钱足够的话,甚至能买一百份。所以这活就落到了年纪最小的林千威肩膀上,他一开始并不觉得浪费这么多时间在排队吃饭有什么意义,只是当他吃到的那一刻...
这是什么人间美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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